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大连市甘井子区弘洋商行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于翰林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211728888479Q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新开街1号1-2-3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5-11
(2022)辽0211民初1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弘洋商行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2
2022-03-04
(2022)辽0211民初1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弘洋商行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3-24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
于**,大连市甘井子区弘洋商行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2
2022-05-20
(2022)辽0211民初136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甘井子支行、于**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甘市监甘处罚字[2025]0011号
经查,大连百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文体街分店等59户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大连百安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文体街分店等59户企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之规定,属公司连续2年未公示年度报告违法行为。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予以处罚。
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大连市甘井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