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鹏馨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爱齐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902MA71RDJD0K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花园路9号楼3、4号门点(区国税局楼下)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酒)市监罚【2023】54号
2023年10月26日,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SP-GC2023-2315],报告显示:经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检验,酒泉市鹏馨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枸杞(商标:西游神果 XIYOUSHENGUO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500g/盒 ,生产(检疫、购进、加工)日期:2023-08-26,等级:特级)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023年11月17日,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初步核实,酒泉市鹏馨商贸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1月22日予以立案。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3年11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酒泉市鹏馨商贸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姜立鹏进行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产品的生产单位资质、食品购销凭证、销售价格凭证、销售凭证、退货凭证等证明材料。
现查明,2023年8月27日,当事人从瓜州县红绿宝农副产品有限公司购进枸杞(商标:西游神果 XIYOUSHENGUO及图形商标;规格型号:500g/盒 ,生产日期:2023-08-26,等级:特级)16盒,购进价格为80元/盒。监督抽样6盒,抽样价格为128元/盒,零售6盒,零售价格为100元/盒,其余4盒被生产厂家召回。经核实,该批次不合格枸杞,货值金额为1880元(128元/盒×10盒+100元/盒×5盒=1880元)。当事人均对上述违法事实认可、没有异议。
免于处罚。
0.00元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