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4004328894415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伊犁州霍尔果斯中哈合作中心黄金口岸国际商贸城1期国际民生馆4层413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21
(2021)沪0105民初611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星美圣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1-06-29
(2021)沪0105民初611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星美圣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1-06-09
(2021)新4004民初280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x**
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4
2021-06-09
(2021)新4004民初280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孙**
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新疆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5
2021-02-24
(2021)沪0105民初611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星美圣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1-08-15
(2021)沪0105民初611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星美圣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1-06-20
(2021)新4004民初280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孙**
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3
2021-03-28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星美圣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4
2021-03-23
(2021)新4004民初280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孙**
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霍尔果斯市人民法院
5
2021-01-10
(2019)沪01民初33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星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SMI,HOLDINGS,GROUP,LIMITED)
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10-25
(2019)沪01民初33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
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霍尔果斯星美圣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30
2022-01-27
(2021)沪0105执6169号
广告合同纠纷
成都分众晶视广告有限公司与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广告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1-16
2021-06-11
(2021)新4004民初280号
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
孙**、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11-05
2020-06-28
(2020)新4004执10号
其他执行
内蒙古壹清食品有限公司与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深圳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9-11-13
2019-09-19
(2019)沪01民申389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北京海运宏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申诉案件申诉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9-06-11
2019-01-22
(2019)沪0115财保147号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深圳星美圣典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一审民事裁定书
43561890.52元
民事案件
6
2019-03-13
2018-09-27
(2018)沪0105民初399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海运宏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700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3-13
2019-01-17
(2018)沪01民终13796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海运宏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2-18
2018-03-26
(2018)沪0105民初399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北京海运宏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霍尔果斯市星美今晟国际广告有限公司、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8-05-25
2018-05-25
(2018)沪01民辖终642号
服务合同纠纷
成都润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诉北京海运宏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伊州税稽罚(2024)38号
2017年12月15日,你公司接受广州顺陵广告有限公司开具的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4400172320,发票号码:47607439,发票金额34,413.59元,税额1,032.41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发来《已证实虚开通知单》,确认上述1份增值税普通发票为虚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你公司取得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行为属于虚开。 上述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 证据:已证实虚开通知单、一户式查询截图、非正常认定、公告截图、2017年增值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财务报表、电话记录、购进货物服务发票明细、现场笔录、委托书、社区情况说明、邮寄资料等,共同证实你公司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违法事实。
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4-09-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1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8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1-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霍尔果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