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湖区金惠健康食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立勇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360602MA37CMFD6T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鹰潭市月湖区交通路14号由西至东第二间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鹰市监处罚〔2026〕170号
2026年4月7日,月湖区局执法人员对月湖区金惠健康食品经营部进行现场检查,在该店货柜发现21盒“枇杷秋梨膏”(生产日期20250308,保质期12个月),2袋“优选白糯米”(生产日期20250401,保质期12个月),截至现场检查时,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食品进行扣押(月市监强制【2026】1218号)。2026年4月13日,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调查认定的事实:月湖区金惠健康食品经营部办理了营业执照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经营面积约56平米。
2026年4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自述不是通过会议销售,经与现场执法人员确认,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当事人会议销售行为。当事人自述“枇杷秋梨膏”及“优选白糯米”用于开业礼品赠送,开业送完以后就没有销售,但无法提供证据材料。另外上述“枇杷秋梨膏”及“优选白糯米”都是摆放在货架上,“秋梨枇杷膏”标注零售价:29.80元,“优选白糯米”标注零售价:9.60元,本局对当事人说法不予采信。
经查,“枇杷秋梨膏”销售价29.8元/盒,购进了40盒,购进价11元/盒,已扣押21盒;“优选白糯米”销售价9.6元/袋,购进了30袋,购进价4.2元/袋,已扣押2袋。当事人自述过期后未销售,货值金额645元,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过期的食品供应商资质证照、购进记录及产品检测合格证明,证明当事人进货时未尽到查验义务。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实:
1.当事人营业执照及身份证复印件,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以及我局有管辖权;
2.现场笔录及现场照片,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存放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过期食品的供应商营业执照、购进票据及产品检测合格证明,证明当事人进货时未尽到查验义务;
4.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证明我局执法人员执法过程正当合法;
5.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截图一份,证明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
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罚款5000元。
对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综上所述,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1盒“枇杷秋梨膏”、2袋“优选白糯米”;
3、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