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豪鑫汇城烟酒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倩仪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0605MA55DDLU6L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公路9号A座3号一楼商铺(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海烟处〔2023〕第183号
2023年6月13日9时35分,我局稽查人员依法检查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公路9号A座3号一楼商铺(住所申报)佛山市南海区豪鑫汇城烟酒商行时,在该店经营场所内查获钻石(荷花)14条、中华(软)11条、芙蓉王(硬)11条、黄鹤楼(天下名楼)9条、牡丹(软)8条、中华(双中支)6条、利群(新版)6条、芙蓉王(硬细支)5条、利群(软蓝)5条、利群(西子阳光)5条、黄山(小红方印)5条、黄鹤楼(硬1916)4条、黄鹤楼(硬峡谷情细支)4条、芙蓉王(硬闪带细支)4条、钻石(细支荷花)4条、利群(楼外楼)4条、黄鹤楼(硬8度)4条、黄鹤楼(硬奇景)4条、白沙(硬细支和天下)3条、白沙(和天下)3条、中华(金中支)3条、苏烟(软金砂)3条、利群(江南韵)3条、芙蓉王(蓝)3条、利群(夜西湖)3条、钻石(双中支荷花)3条、黄鹤楼(软雅韵)3条、黄鹤楼(硬平安)2条、中华(硬)2条、中华(全开式)3条,共计30个品牌合计147条卷烟。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物品作为证据予以先行登记保存(详见佛山市南海区烟草专卖局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南海烟存通字[2023]第60032号,另附物品清单1份)。经查:上述卷烟是冯倩仪所有。冯倩仪已在我区领取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北村公路9号A座3号一楼商铺(住所申报),店名:佛山市南海区豪鑫汇城烟酒商行,经营者:冯倩仪,许可证号:440605174292)。该批卷烟是冯倩仪在2023年06月10日的时候有人上门推销时购进的,用作店铺的零售所用,该批卷烟还没销售,没有违法所得。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书中中华(双中支)、利群(西子阳光)、钻石(细支荷花)、白沙(硬细支和天下)、白沙(和天下)、中华(金中支)、利群(夜西湖)、钻石(双中支荷花)、黄鹤楼(硬平安)在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卷烟、雪茄烟鉴别检验报告(JYBGZW202310101)中显示为中华(硬双中支)、利群(硬西子阳光细支)、钻石(硬荷花细支)、白沙(硬和天下细支)、白沙(硬和天下)、中华(硬金中支)、利群(软夜西湖)、钻石(硬荷花双中支)、黄鹤楼(硬1916平安久久细支礼盒装)。经抽样送广东省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鉴别结论为(报告编号:JYBGZW202310101):钻石(荷花)14条、中华(软)11条、芙蓉王(硬)11条、黄鹤楼(天下名楼)9条、牡丹(软)8条、中华(硬双中支)6条、利群(新版)6条、芙蓉王(硬细支)5条、利群(软蓝)5条、利群(硬西子阳光细支)5条、黄山(小红方印)5条、黄鹤楼(硬1916)4条、黄鹤楼(硬峡谷情细支)4条、芙蓉王(硬闪带细支)4条、钻石(硬荷花细支)4条、利群(楼外楼)4条、黄鹤楼(硬8度)4条、黄鹤楼(硬奇景)4条、白沙(硬和天下细支)3条、白沙(硬和天下)3条、中华(硬金中支)3条、苏烟(软金砂)3条、利群(软夜西湖)3条、利群(江南韵)3条、芙蓉王(蓝)3条、钻石(硬荷花双中支)3条、黄鹤楼(软雅韵)3条、黄鹤楼(硬1916平安久久细支礼盒装)2条、中华(硬)2条、中华(全开式)3条,合计147条卷烟为真品卷烟,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经佛山市烟草专卖局涉案卷烟价格管理小组对涉案卷烟进行价格核定,价值为55750元。经我局查证,冯倩仪没有因违法经营卷烟被我局处罚过。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
处以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147条进货总额55750元10%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575元。
5575.00元
佛山市南海区烟草专卖局
2023-08-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