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乐县福顺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素夫叶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2922MA74L66M21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临夏州康乐县流川乡苏家村上街7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康)市监罚【2023】18号
2023年7月12日,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出示行政执法证)对康乐县福顺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该店内证照齐全,3名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执法人员对该店保健食品专柜摆放的48瓶带有蓝色标识的保健食品“红牛”进行了检查,该产品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1997)第327号,生产日期为20230313、保质期至20240912、净含量250毫升,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供货商的有效票据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也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当场制作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康食责改[2023]98号),责令当事人于7月14日前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改正到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之规定制作下发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康市监食当罚字〔2023〕09号),给予了警告的当场行政处罚。
2023年8月3日,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针对康乐县福顺超市在我局执法人员于7月12日在日常检查时,当事人现场不能提供店内经营48瓶带有蓝色标识的保健食品“红牛”,卫食健字(1997)第327号,生产日期为20230313、保质期至20240912、净含量250毫升,保健食品供货商的有效票据及其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也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行责令改正的问题依法进行了“回头看”监督检查。执法人员再次对保健食品专柜进行了细查,对其经营的生产日期为20230604、保质期至2024年12月03日,净含量:250毫升,31罐“红牛”保健食品,当事人现场仍不能提供供货商的有效票据及其他相关合格证明文件也仍未按规定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对康乐县福顺超市进行了罚款;
2.对康乐县福顺超市你单位处以 115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1500元,大写壹万壹仟伍佰元整。
11500.00元
康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