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多可多食品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初东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5MA4DUQ5W4W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潜江市园林办事处园林南路4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潜江市监处罚〔2023〕442号
当事人于2020年4月7日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为预包装食品销售(包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散装熟食)。
当事人于2023年3月26日通过“淘宝买菜”小程序购买了2箱“乌苏啤酒”,规格型号为500ml*12罐/箱,购进价格为59.99元/箱,折合5元/罐。随后置于其经营场所内以7元/罐的价格销售。
2023年10月23日,本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其销售的红色听装“乌苏啤酒”已超过保质期,该批次“乌苏啤酒”外包装标注“保质期 :9个月,生产日期(批次):见罐底或罐体喷码”,罐底喷码为20221126,库存11罐,该批次“乌苏啤酒”的保质期至2023年8月26日。
另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9日售出1罐已超过保质期的“乌苏啤酒”,获利2元,库存11罐尚未售出。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乌苏啤酒”的货值金额为84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元;
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乌苏啤酒”红色听装11罐;
3.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潜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