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大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600738332327M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华山南路1-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10
(2025)川0603民初8014号
合同纠纷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刘**,云南蜀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刘**,蒋**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1-16
(2025)川0603民初8014号
合同纠纷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蜀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
2
2018-08-23
(2017)川0104民初100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范家成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盛世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谢**,李**
裁判文书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3
2017-12-21
(2017)川0104民初100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原告范家成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盛世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谢**,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
4
2014-12-17
(2014)成民终字第36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范家成、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盛世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4-08-0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上诉人范家成、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盛世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4-08-02
借款合同纠纷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城支行,四川省盛世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
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6-29
2021-03-30
(2021)川0114民初209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曹**与罗*、成都飞骥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4629.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09-28
2020-06-22
(2020)川0603执恢125号
合同纠纷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谢**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0-09-24
2020-08-27
(2020)川0114民初559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陈**与王**、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6891.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9-24
2020-08-27
(2020)川0114民初63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张**等与罗*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94534.00元
民事案件
5
2018-12-12
2018-05-30
(2018)川0603执恢315号
合同纠纷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谢**、李**挂靠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8-12-11
2018-02-12
(2018)川0603执恢6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倪**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8-12-07
2018-06-29
(2017)川0104民初100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范**与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861.58元
民事案件
8
2018-07-18
2017-06-29
(2017)川34民终918号
劳动争议
殷**与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分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18-05-21
2017-09-05
(2017)川1923民初113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与彭**、冯文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3995.58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28
2017-11-06
(2017)川19民终9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川630107交罚﹝2025﹞25号
2025年04月09日11时00分,本机构执法人员在G5013渝蓉高速公路乐至收费站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吴林驾驶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川F12777大型普通客车实施从德阳到安岳的班线旅客运输。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从德阳到安岳班线经营许可。该趟运输从德阳汽车客运南站出发,出站单记载人数为10人,另有3人从三星堆客运站购票后乘坐该车,该车实际载客人数为15人,有2人未购票且为该车核定停靠站点外上车乘客。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制件、班线客运经营许可证明影印件、班线客运标志牌影印件、客运站出站单影印件、当事人主体资格身份证明材料复制件、道路运输证影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影印件、现场照片、车票影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并对当事人陈述申辩意见进行了复核及回复。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条,给予德阳市运通运业有限责任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的行政处罚
1500.00元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5-07-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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