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赤峰全心大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罗丽娟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04MA0QWRBM9U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临潢大街南、松州路西香格里拉国际城小区72号楼03011一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松市监处罚﹝2024﹞507号
举报人提供的美团外卖订单信息内容与当事人提供给执法人员的美团外卖订单截图显示的信息内容一致,当事人确实销售过上述涉案产品。涉案产品是当事人从佛山一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日期:2024年10月24日,购进数量为10盒,赠送2盒,每盒购进价格为14.2元,每盒销售价格为27.12元,货值金额为325.44元,违法所得为325.44元。根据涉案产品生产企业提供的材料显示,涉案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号:鄂汉械备20230108号,备案信息表中的“产品描述”项内容为:“本品由瓶体、喷雾抛射泵头和保护盖组成。采用高分子和金属材料制成(不含雾化功能)。非无菌提供。不含药物。不具有剂量控制功能。”,按照《气雾剂给药器产品技术要求》生产的产品只包含气雾剂给药器,不应含有液体。在其提供的《情况说明》中,说明其销售的产品中含有液体,对于产品中含有液体等与产品备案内容不一致的违法行为已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出处罚。另外厂家称:瓶体里面装有的液体为纯净水,主要起湿润作用,也在积极召回产品过程中。由于涉案医疗器械中含有液体与《气雾剂给药器产品技术要求》的内容不一致,当事人存在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佰贰拾伍元肆角肆分(¥325.44元);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000.00元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