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素云糕点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素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5MA05Y4PA9Y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蓟州区出头岭镇三屯村3区3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蓟市监处罚〔2023〕931号
2023年9月28日,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天津市蓟州区素云糕点厂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厂的食品摊贩备案证明已过期(有效期至2023年9月26日),且在未取得备案证明进行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津蓟市监责改出【2023】013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2023年10月11日前改正违法行为。2023年10月11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复查,发现该厂正在进行食品经营活动,仍未取得新的食品摊贩备案证明。负责人自述,最近家里事情比较多,一时疏忽,忘记去办理新的食品摊贩备案证明了。执法人员于2023年10月11日报主管领导予以立案,2023年10月12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调查核实,当事人未及时办理并取得备案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当事人的行为满足未取得备案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构成要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食品摊贩实行备案管理,取得备案证明的,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规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700元。
700.00元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