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高安市八景利信重卡修理厂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鄢江平注册资本:5万
统一信用代码:92360983MA37QTX85W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宜春市高安市八景镇蔡家村普京路(自主申报)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商处罚〔2024〕3号
高安市八景利信重卡修理厂于其店内销售的商品标识为“潍柴动力发动机油”,型号:CI-4 20W-50,净含量:18L,数量为21桶和商品标识为“中国重汽发动机油”,型号10W-40,净含量:18L,数量为10桶,其中“潍柴动力发动机油”于2024年1月购进,购进价为210元/桶,购进数量为23桶,销售了2桶,销售价格为260元/桶,货值金额为260×23=5980元,获利100元。潍柴动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在第4类服务上注册“”商标,注册号第14343082号,注册有效期限自201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0日,核定使用服务:工业用油:发动机油、润滑油、柴油、燃料等。商品标识为“中国重汽发动机油”于2024年购进,购进价为350元/桶,购进数量为10桶,销售价也为350元,至案发时当事人未销售该款产品,货值金额为350×10=3500元。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第4类服务上注册“”商标,注册号第9093528号,注册有效期限自2013年12月14日至2033年12月13日,核定使用服务:工业用油:发动机油、润滑油、柴油、燃料等,当事人销售与第14343082号注册商标“”和第9093528号注册商标“”相同标志的产品,但未能提供获得上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授权的材料。同时,第14343082号注册商标“”和的第9093528号注册商标“”注册人潍柴动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产品鉴定证明反映,当事人所售产品侵犯其商标注册专用权。从上述涉嫌销售商标侵权产品至今,当事人产生违法经营额9480元,违法所得100元。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第4类服务上注册了第14343082号注册商标“”和第9093528号注册商标“”,当事人在未经上述商标注册人许可授权的情况下,擅自销售了外包装商标标识与第14343082号注册商标“”和第9093528号注册商标“”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极易使相关公众对当事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发生混淆,属于侵犯商标注册人的合法商标权益,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的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之规定进行处罚。
0.00元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高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