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济宁市玄善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吊销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养军注册资本:2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811MA3DFW6YXC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蔡桁村求新巷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济任市监处罚〔2026〕404号
经调查查明,当事人济宁市玄善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公司登记的住所是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喻屯镇蔡桁村求新巷21号。登记的联系电话为17853708875,法定代表人为朱养军,身份证号码:370811198402195537。 我局于2026年5月15日对当事人经营情况进行核实,查询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发现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按规定公示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拨打登记系统登记的当事人电话,提示无法接通。 2026年5月15日执法人员前往当事人住所检查,通过登记的住所仍无法与当事人取得联系。执法人员再次登录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当事人仍未补报对应年度的年度报告。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3月10日修订)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年设立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年3月10日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违法行为,构成涉嫌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违法行为。
0.00元
任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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