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呼伦贝尔安琪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鹏注册资本:4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84MA0N429K6B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工业园区西中央大街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01
(2025)冀0981民初3380号
合同纠纷
宋**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泊头市人民法院
2
2025-05-27
(2025)内07民终6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拉尔区远达轮胎商店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07-21
(2022)内0702民初2204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李**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4
2020-09-10
(2020)苏0509民初772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江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5
2020-06-23
(2020)内0784民初47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崔**
许**,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15
(2025)内07民终60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拉尔区远达轮胎商店
王*
裁判文书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2-25
(2024)内0784民初1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拉尔区远达轮胎商店
王*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3
2025-02-08
(2024)内0784民初1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拉尔区远达轮胎商店
王*
裁判文书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4
2024-12-12
(2024)内0784民初12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海拉尔区远达轮胎商店
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15
2024-08-19
(2024)内民申3685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宋*、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4-09-13
2023-12-28
(2023)内0784民初1505号
股东资格确认纠纷
宋**、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4-08-02
2023-10-13
(2023)内0784财保27号
财产保全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呼伦贝尔金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12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4
2022-11-19
2022-09-27
(2022)陕0113财保1170号
申请保全案件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案件民事裁定书
3373917.76元
民事案件
5
2022-06-28
2022-04-28
(2021)内0784执294号
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
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冯**等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09-30
2020-09-01
(2020)苏0509民初772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江苏江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8-10
2020-07-13
(2020)内0784民初47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崔**与许**、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2239.40元
民事案件
8
2020-08-05
2020-07-18
(2020)内0784民初330号
杜**与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高**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6-27
2019-01-28
(2019)苏1012民初1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132英泰集团有限公司与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3-07
2019-01-22
(2019)内0784民初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额尔古纳市隆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呼伦贝尔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环罚﹝2026﹞0501号
呼伦贝尔安琪晟通糖业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额尔古纳市城市基础设施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厂污染物排放总磷自动监测设备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3日小时浓度均值连续33小时为2.0653㎎/L。2025年12月22日该公司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故障,虽进行了维修,但未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25000.00元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