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旭隆古鑫石材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泽鑫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2731MABPBJX60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濛江街道兴章村四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惠林罚决字〔2024〕第076号
2024年8月14日,惠水县林业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惠水县濛江街道办事处兴章村四组疑似存在非法占用林地情况。经查:2022年8月,贵州旭隆古鑫石材有限公司在未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惠水县濛江街道办事处兴章村四组(小地名:盆子边)林地修建石材加工厂,构成事实上的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占用林地面积为3.2亩,地类为灌木林地,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
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2、责令于2024年12月31日前异地补植复绿3.2亩。 3、处以罚款贰万壹仟叁佰叁拾叁元肆角肆分(¥21333.44)。
21333.44元
惠水县林业局
2024-11-04
2
惠市监罚[2024]372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7月中旬购买1台型号为:CPC35-Q25K2的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当事人在该台叉车未经检验的情况下,于2024年8月8日开始使用这台叉车用于装载石材,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未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未办理使用登记证,该公司于于2024年7月中旬购买最大起重量为25吨的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型号规格:MH25-10mA3,产品编号:202407207。制造单位:河南省瑞尔玛超重机械有限公司,该台起重机于2024年8月初开始安装,还未安装完毕,当事人未使用该台起重机械。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 现场检查记录一份 ,证明当事人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事实。 2. 询问笔录一份 ,证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叉车及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使用起重机械的事实。 3. 现场照片6张 ,证明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叉车及经营场所摆放有起重机械的事实。 4、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5、委托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委托周泽鑫负责处理公司涉嫌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一事的事实。 6、起重机械产品合格证一份,证明当事人安装的起重机型号规格、最大起重量为25吨的事实。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黔南州惠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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