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谭敬柳 | 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1022MA0FX71KXY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五象大道690号天誉南宁东盟创客城二组团2号楼十七层1751号办公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南良市监处罚〔2025〕156号
当事人于2024年4月25日开始入驻淘宝平台里面的天天特卖淘工厂平台开设网店“固安创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店铺ID:1000000000352584),销售户外用品椅子、帽子、棉被,该网店的经营模式为一件代发模式,无库存产品。当事人于2024年9月26日开始在其开设的淘工厂网店“固安创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销售案涉棉被(共10个产品ID)的宣传页面发布以下广告语:“新疆一级长绒棉花被”“一级长绒棉 天然无异味 纯棉花填充 不跑棉不成坨”“1级棉(本产品)”“全棉面料”“新疆棉花”“不是所有棉花被芯都用全棉”“不是所有棉花被芯都用长绒棉”的广告语,但未能提供上述宣传其销售的棉被是“新疆一级长绒棉”“全棉”的广告语的依据材料。上述案涉广告的广告主均为广西创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上述案涉的广告图文是通过直接转载别人的店铺的图文广告发布至其淘工厂网店“固安创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未产生设计制作费用。为提高案涉棉被的销量,当事人于2024年9月26日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当事人通过付费使用淘宝内部工具淘工厂直通等方式,在其淘工厂网店“固安创典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对案涉棉被开展推广活动,推广案涉产品棉被的广告费用共计58677.96元,故本案认定当事人发布案涉广告费用为58677.96元。当事人于2025年1月9日、1月15日已经被淘工厂平台要求全部下架在售的商品(棉被)链接及广告内容。
至本案调查结束,当事人未能向我局提供案涉棉被有效的进货查验记录及相关材料,当事人作为工业产品销售单位未建立包含进货检查验收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包含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一、当事人作为工业产品销售单位销售棉被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及第九条的规定,未建立包含进货检查验收的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未落实包含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度。
二、当事人发布其销售的棉被使用的原料为“新疆一级长绒棉”“全棉”等的广告语但未能提供相关依据材料的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虚假广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警告
罚款¥58677.96元,上缴国库。
58677.96元
南宁市良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