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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许俊注册资本:1068.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0703MA4UU37P2C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兴棠路11号102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1-16
(2022)粤0704民初189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林**
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广东恒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2
2022-12-07
(2022)粤0106民初32557号
民间借贷纠纷
梁**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3
2022-04-08
(2022)粤07民终58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9-13
(2021)粤0704民初13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林**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中电建路桥集团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5
2021-09-10
(2021)粤0704民初13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6
2021-06-10
(2021)粤0704民初13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林**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江门市公路事务中心,中电建路桥集团江门建设有限公司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7
2020-12-01
(2020)粤07民终445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林**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佛山市钻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08-19
(2020)粤0704民初162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钻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9
2020-08-19
(2020)粤0704民初162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钻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林**
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8-19
2022-12-13
(2022)粤0704执2129号之一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林**、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5-15
2022-04-24
(2022)粤07民终588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2-24
2020-12-29
(2020)粤07民终445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林**、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02
2021-07-09
(2021)粤0703民初6571号
劳动争议
陈*、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17
2020-09-25
(2020)粤0704民初162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佛山市钻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林**、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判决书
3410127.99元
民事案件
6
2020-11-25
2020-06-18
(2020)粤0704财保179号
其他
佛山市钻龙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与林**、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非诉财产保全审查一案非诉财产保全审查裁定书
3195347.02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穗南综执(南)罚字﹝2024﹞14号
根据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01月29日22时13分,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蕉门河中心区东部、友展路以东、金州涌以南(2021NJY-15地块项目【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未按照规定取得证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对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叁万捌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38000.00元
广州市南沙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3-29
2
粤江交罚﹝2024﹞00246号
2023年12月25日,接局基建管理科转来省审计厅审计报告,反映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涉嫌将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到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南山路跨线桥部分违规分包给林新贞个人施工。经调查取证,2018年6月19日,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到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承包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与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合同编号:FCB/JMWYL-LW-016-2018-02),同日签订《设备租赁合同》(合同编号:FCB/JMWYL-JXZL-016-2018-02),将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到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K47+020-K51+900段路基及桥梁工程施工分包给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2018年10月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开始组织进场施工,由于工期紧张,为加快工程进度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将承接的部分工程即南山路跨线桥施工分包给林新贞负责施工。2019年11月份林新贞向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提交《工程量及费用清单报价(南山路跨线桥)》,确定工程合同价款费用是12834992.04元。林新贞是个体户,没有经营资质,广东恒上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违法分包给林新贞是年度来首次被查处。2021年12月29日省道S364线江门五邑路(外海大桥到江门大道段)扩建工程已完成交工验收,但至今未完成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当事人有施工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行为。以上事实,有立案登记表、案件移交表、询问笔录、现场照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地址确认书、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陆万肆仟壹佰柒拾肆元玖角陆分(64174.96元)
64174.96元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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