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甘兴华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000557670319G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南大街21号1(1)号楼一层1031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0-02-06
(2018)京0105民初278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2
2020-02-06
(2018)京0105民初27806号
民间借贷纠纷
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18-09-06
(2017)京0105民初60453号
合同纠纷
郭*
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代**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6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7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代**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8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代**,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9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代**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10
2018-06-10
借款合同纠纷
赵*
代**,北京瑞盈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1-05
2021-12-24
(2021)青01执恢15号之一
合同纠纷
招远市开源实业有限公司、青海中治基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1-10-13
2021-07-23
(2021)京03执1286号
其他案由
李**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21-10-13
2021-10-12
(2021)京03执1285号之一
其他案由
马**等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8-18
2021-06-24
(2021)皖0103执11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寿县万景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12-31
2020-12-24
(2020)皖01执1504号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寿县古城淮南子大饭店有限公司、寿县万景旅游景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民事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20-12-18
2020-12-02
(2020)陕执复227号
其他执行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太白县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0-12-16
2020-08-31
(2020)陕03执异5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与万景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0-12-14
2020-05-20
(2020)陕执复7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与太白县万景生态休闲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复议裁定书
执行案件
9
2020-12-11
2020-12-04
(2020)京03执1469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张**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10
2020-12-11
2020-09-18
(2020)京03执1468号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陈**等仲裁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朝市监处罚〔2026〕901号
当事人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吊销执照(登记证)。
-元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0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10-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5-29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