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南麻宝玲烟酒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崔宝苓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323MA3L379UX7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荆山西路2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源烟处〔2024〕第115号
2024年11月06日11时43分,沂源县烟草专卖局江涛(15030852004)、唐峰兆(15030852013)两名行政执法人员市场检查过程中,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荆山西路22号沂源县南麻宝玲烟酒批发部(许可证号:370323102131)向当事人崔宝苓表明身份并分别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后,依法对该店进行检查。在该店经营场所柜台内,查获涉嫌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卷烟一宗,(案发现场,当事人与行政执法人员已经共同确认):其中泰山(宏图)卷烟3条(码段割除);与本店激光码段不一致卷烟泰山(合悦)卷烟2条(码段为:LYYC371321113729),共计2个品种5条卷烟。以上卷烟泰山(宏图)条包装破损,泰山(合悦)包装完好。 案发后,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处以当事人进货总额890.00元5.5%的罚款(890.00元×5.5%=48.95元),共计罚款人民币48.95元(肆拾捌元玖角伍分)。
48.95元
淄博市沂源县烟草专卖局
2025-0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