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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州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073991152633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事处石埠路389号高速公路边细桥地金汇隆搅拌站内办公楼一楼102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2
(2025)粤0106民初3683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
2025-04-21
(2025)粤01民终6524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9-13
(2024)新0102民初7235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
4
2024-09-05
(2024)粤0112民初12289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5
2024-09-05
(2024)粤0112民诉前调19423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华南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6
2020-11-23
(2020)桂0107民初965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张**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7
2019-07-16
(2019)桂0107民初649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黄**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8
2019-07-16
(2019)桂0107民初649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黄**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9
2019-07-01
(2019)桂0107民初649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x**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10
2019-07-01
(2019)桂0107民初649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
黄**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8-03-25
(2017)桂0102民初2199号
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市宝通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2
2018-03-25
(2017)桂0102民初2287号
合同纠纷
广西永通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永通贸易投资有限公司,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4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26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黄**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1-04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48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04
2020-11-24
(2020)桂0107民初965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1-04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3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颜**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12-31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31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朱**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31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3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梁**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31
2020-09-16
(2020)桂0107民初964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黄**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31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2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黄**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0-12-31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4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向*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0-12-31
2020-10-15
(2020)桂0107民初9619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与李**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100交罚﹝2025﹞0772号
2025年05月14日12时44分,卢兆玮驾驶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S0583货运车辆运输石头,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运往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兴贤村上对坡仓库,途经西乡塘区扶照不停车检测点(往武鸣方向)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6.774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35.774吨,超限率为115.40%。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AS0583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广西南宁领航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卢兆玮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南宁顺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贰佰元整(¥12200)
122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11
2
桂0100交罚﹝2025﹞0765号
2025年05月21日04时08分,黄兴华驾驶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P9703货运车辆运输石头,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南,运往南宁市西乡塘区石埠街道办兴贤村上对坡仓库,途经西乡塘区扶照不停车检测点(往武鸣方向)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59.98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 吨,超出限值 28.985 吨,超限率为93.50%。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 AP9703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黄兴华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8700)
87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3
3
桂0100交罚﹝2025﹞0795号
2025年05月26日10时39分,黄超宏驾驶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P3663货运车辆运输沙子,从西乡塘区双定镇运往西乡塘区石埠,途经西乡塘区扶照不停车检测点(往武鸣方向)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57.98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 31吨,超出限值 26.985吨,超限率为 87.05%。 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AP3663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广西南宁领航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人黄超宏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广西南宁领航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南宁顺航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柒仟柒佰元整(¥7700)
77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3
4
桂0100交罚﹝2025﹞0768号
2025年05月 22日 07时 13分,李兴森驾驶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 AW3213货运车辆运输人工沙,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敢红山石场,运往南宁市西乡塘区石村井盖厂,途经西乡塘区扶照不停车检测点(往武鸣方向)时被检测到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 50.54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19.545吨,超限率为63.05%。 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AW3213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并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仟贰佰元整(¥4200)
42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23
5
桂1401交罚﹝2025﹞0701号
2025年03月16日21时46分,李有雄驾驶南宁顺航物流有限公司所属桂AY9109货运车辆途经扶绥县扶南大道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4轴1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4.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31吨,超出限值33.1吨,超限率为106.77%。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当事人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申请。经核实,当事人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配合调查,及时主动消除违法状态,存在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情形,符合从轻处罚的规定。
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
4800.00元
扶绥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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