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玛丽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金珍妹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00MA2P1E5P3W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21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8-31
2022-08-17
(2022)皖0302民初2473号之二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蚌埠金香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创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8-31
2022-06-27
(2022)皖0302民初236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蚌埠金香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创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蚌龙卫医罚﹝2026﹞15号
你(单位)存在未按规定执行值班和交接班制度;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9-08
2
蚌龙卫医罚﹝2026﹞13号
1、2026年8月3日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对蚌埠玛丽医院院长陈建森、业务副院长邢晓飞询问调查情况;2、调取的蚌埠玛丽医院全面健康检查套餐体检项目明细;3、你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陆佰伍拾捌元整;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9-02
3
蚌龙卫医罚﹝2026﹞12号
你单位对患者实施手术前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你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20000.00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8-25
4
蚌卫医罚﹝2026﹞18号
蚌埠玛丽医院有限公司超登记诊疗科目开展耳鼻喉科诊疗活动等,其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应于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850.4元;罚款人民币80000元整
80000.00元
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8-11
5
蚌龙市监处罚﹝2026﹞51号
未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
罚款3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3000.00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6
蚌龙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5号
蚌埠玛丽妇产医院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现场仅一名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值班)涉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单位名称:蚌埠玛丽医院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路219号法定代表人:金珍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2P1E5P3W。2026年1月5日我大队监督员刘珂、房绍刚对蚌埠玛丽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照规定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参照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安徽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施细则》序号57之规定给予蚌埠玛丽医院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6800.00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02-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