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德禄 | 注册资本:505.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604X1KXJ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锦路10号1幢、2幢、3幢、4幢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04
(2025)渝0112民初2606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周**
椿萱茂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东泰华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2024-11-07
(2024)渝0112民初4017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夏*
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3
2023-12-08
(2022)渝0112民初3741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谢**
夏**,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4
2023-09-11
(2022)渝0112民初37414号
健康权纠纷
谢**
夏**,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5
2023-08-14
(2022)渝0112民初37414号
健康权纠纷
谢**
夏**,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6
2023-01-11
(2022)渝0112民初20161号
名誉权纠纷
昂**
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昂**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7
2022-12-14
(2022)渝0112民初37414号
健康权纠纷
谢**
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夏**,身**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8
2022-12-14
(2022)渝0112民初37414号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
谢**
夏**,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9
2022-11-10
(2022)渝0112民初20161号
名誉权纠纷
昂**
昂**,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10
2022-10-26
(2022)渝0112民初20161号
名誉权纠纷
昂**
昂**,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0-29
2025-09-30
(2025)渝01民辖终86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某养老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等与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管辖案件
2
2021-07-26
2021-07-06
(2021)渝0112民初27157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重庆渝新杰幕墙门窗工程有限公司与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6﹞第0277号
2026年8月11日,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金锦路10号1幢、2幢、3幢、4幢的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文波波,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锦路10号1幢、2幢、3幢、4幢)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部分时段消防控制室仅1人值班,单位总建筑面积为8468.9平方米,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渝北消限字[2026]第YB0249号),责令其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整改。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安排值班人员数量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违反了《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序号55之规定,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轻微违法情节,按照轻微罚款幅度进行量罚,根据《重庆市消防条例》第七十一条之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
2026-09-03
2
渝北消行罚决字﹝2026﹞第0262号
2026年8月11日,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回兴街道金锦路10号1幢、2幢、3幢、4幢的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文波波,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金锦路10号1幢、2幢、3幢、4幢)进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避难间未设防烟设施、未设软管卷盘,随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渝北消限字[2026]第YB0249号),责令其限期采取措施整改。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消防设施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结合《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二部分重庆市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则序号3之规定,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属较轻违法情节,按照较轻罚款幅度进行量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
给予重庆椿萱茂兴萱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7000.00元
重庆市渝北区消防救援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