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恒先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晓红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2MACMLQDU2E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华蓥路380号1幢1层14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6-13
(2025)渝0112民初1865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周**
重庆恒先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2
2024-06-26
(2024)渝0112民初19777号
不当得利纠纷
周**
重庆恒先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渝北市监处罚〔2024〕1298号
经核实,当事人于2023年06月26日经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系有限责任公司,当事人从事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装卸搬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轻质建筑材料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经调查,重庆恒先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晓红于2023年6月在任中明和小刘的指导下注册重庆恒先泰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7月去重庆南平建设银行开办了对公账户,然后又在网上开办了浙商银行的对公账户。双方约定办理成功之后任忠明和给蒋晓红5万元好处费(未实际支付),之后蒋晓红将对公账户提供给任中明、小刘使用。当事人对公账户共接收异常资金共计65万元,其中接收电信诈骗被害人的资金达30万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利用公司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严重违法行为,吊销营业执照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元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4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