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驰洋陆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金燕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111MAE0N6EY1T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珈山路附7号珞珈山大厦4层B40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洪市监处罚〔2025〕459号
一、经查明,当事人成立于2025年3月5日,并于2025年3月7日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经营种类包括保健食品;2025年3月11日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编号:鄂汉药监械经营备20242910号);2025年3月12日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主要从事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商品的网络销售。
二、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七悦康医疗器械(街道口店)”,
曾销售有“医用眼贴遮光眼垫术后无菌敷贴训练遮盖眼贴无纺布辅料弱视矫正贴”,并在该商品的宣传页面显示有“一贴解决眼镜烦恼 弱视/斜视、散光、术后遮盖都可用”、“眼科专用”、“弱视矫正”的内容。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备案信息,该商品的注册编号为“苏械注准20242142244”,管理类别为第二类,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为“供手术、外伤创面或留置动、静脉导管贴敷用”,生效日期为2024年11月27日,有效期至2029年11月26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的“眼科专用”、“弱视矫正”等适用范围的相关证明,也无法提供该商品广告内容的审查文件。
三、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七悦康医疗器械(街道口店)”,
曾销售有“[海王金樽]海王金樽片喝酒前后保护养熬夜应9g(1g*3片*3袋)/盒”,并在该商品的宣传页面显示有“缓解疲劳”的内容。经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该商品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2002)第0396号”,保健功能为“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的“缓解疲劳”等保健功能的相关证明,也无法提供该商品广告内容的审查文件。
四、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七悦康医疗器械(街道口店)”,
曾销售有“[维多莱]御春堂牌泰勒颗粒酒前后辅助保护肝损伤解酒灵20g(10g*2包)/盒”,并在该商品的宣传页面显示有“保健功能: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酒前酒后辅助保护肝损伤”的内容。经查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该商品的批准文号为“国食健注G20050932”,保健功能为“本品经动物实验评价,具有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的保健功能”。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的“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功能”、“酒前酒后辅助保护肝损伤”等保健功能的相关证明,也无法提供该商品广告内容的审查文件。
五、当事人在美团平台开设“七悦康医疗器械(街道口店)”,
曾销售有“[肯迪醒]韩国原装进口酒前不醉酒后快速醒解醒液100mL/瓶”,并在该商品的宣传页面显示有“快速醒解”的内容。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商品的“快速醒解”等功能的相关证明。
六、当事人与武汉市武昌区艳之慧广告设计工作室签订《广告制作合作协议》,委托武汉市武昌区艳之慧广告设计工作室进行广告制作,单个产品的制作费用为50元。上述四种涉事产品的广告制作服务费总计200元。
七、2025年7月,当事人与美团“深圳百寿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平台商户入驻服务框架协议》,没有单独缴纳产品宣传费用。 ...[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发布上述违法广告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的规定,结合自由裁量理由,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决定给予当事人广告费用四倍的罚款,计800元。
8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4
2
洪卫消罚﹝2025﹞023号
武汉驰洋陆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销售上市前未取得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的消毒产品云南金创粉,且在美团经营的“七悦康医疗器械”(街道口店)销售“鑫华凯紫药水”“甲卫士”“今士健抗HPV生物蛋白抗菌凝胶”等消毒产品有暗示疾病和疗效的宣传内容。
罚款人民币3000元
3000.00元
武汉市洪山区卫生健康局
2025-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