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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区宇平零食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冬平注册资本:10.0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2320116MAD7NMB02L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京市六合区冶山街道冶山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六市监处罚〔2025〕X00039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5年6月6日从南京陆小馋量贩零食有限公司处购进该批次加州西梅,共计购进了该批次加州西梅1箱5kg,购进价格为23.5元/kg,售价为29.6元/kg,货值金额为148元。至7月2日共售出2.584kg,剩余2.416kg被我局现场检查当天扣押,当事人违法所得共计15.76元。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涉事食品生产商杭州浙梅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销商南京陆小馋量贩零食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该批次食品的进货记录及检验报告各一份,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导致案涉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标准的直接原因是当事人未按案涉食品包装上的贮存要求贮存案涉食品。当事人于2025年7月2日在其店内显著位置张贴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公告,截至案件调查终结,当事人未召回到该批次不合格的加州西梅。
综上所述,综上,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加州西梅48袋,共计2.416kg;2、没收违法所得15.76元;3、罚款人民币2000元,罚没合计2015.76元。
2000.00元
南京市六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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