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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港北区爱香杂货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花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02MA5PDMNM65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市农机局临街铺面北第一间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贵北市监处罚〔2024〕79号
2024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合同城区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到达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市农机局临街铺面北第一间商铺的贵港市港北区爱香杂货店进行联合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收银柜抽屉里和纸箱内摆放有待经营的各品种卷烟共计12条。当事人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展卷烟经营活动,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未经许可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于2024年3月28日申请予以立案调查。 已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3月初从覃塘区东龙镇购进了一批卷烟在其经营的贵港市港北区爱香杂货店内进行销售。截至案发,当事人在未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贵港市港北区爱香杂货店从事卷烟经营活动,属于未经许可经营卷烟的违法行为。2024年3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当场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库存的41个品种共12条卷烟,价值人民币1931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有进销售台账,造成的违法所得无法统计。
罚款人民币580元,上缴国库。
580.00元
贵港市港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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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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