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传奇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1MA9MPEA79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野岗镇兴业大道中段北侧6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市监处罚〔2026〕129号
2026年1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民检行公建〔2026〕1号文件,对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王桥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销售系统发现销售了1盒缬沙坦氨氯地平片(于2026年1月19日售出,江苏万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批号:2510204,生产日期:2025-10-20,有效期至2028-09-30,规格30粒/盒)该药品为处方药,当事人提供不出销售该药品的处方,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树立有执业药师不在岗暂停销售处方药的告示牌,2026年1月26日,我局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3月4日前改正。
2026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王桥店检查,当事人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已变更,经查询该店计算机销售系统,显示于2026年3月5日销售了2盒补佳泰牌氯化钾缓释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371,产品批号:2507613,有效期至:2027.06,生产日期:20250725)等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该店提供不出销售上述药品的处方。当事人执业药师不在岗,树立有执业药师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2026年3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民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民检行公建〔2026〕1号文件,对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王庄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计算机销售系统发现其于2026年3月17日 10:49:34 销售了1盒伯基牌阿司匹林肠溶胶囊(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212,产品批号:10W003,生产日期:2025年02月16日,有效期至:2027年02月15日),于2026年3月17日 12:12:06 销售了1盒三九牌替米沙坦片(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741,产品批号:01251138,生产日期:2025.11.27,有效期至:2028.10)。
上述两种药品为处方药,当事人提供不出销售该药品的处方,该店执业药师不在岗,树立有执业药师不在岗,停止销售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告示牌。
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王桥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王庄店是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财务不单独核算,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责任由总公司(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承担,我局已于2026年1月26日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3月4日前改正,当事人未按规定进行整改。
对当事人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违法行为罚款7000元。
7000.00元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2
民市监处罚﹝2025﹞371号
我局于2025年4月27日、6月3日、6月3日、6月19日收到对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伯党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北关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涉嫌销售医保回流药品的举报,并依法对上述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经查: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计算机调货记录显示的海星伯龙塘店,海星伯党店,海星北关店,海星尹店店,海星林七店的营业执照名称分别为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伯党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北关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林七店,上述五家分公司及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经营方式均为单体零售。 经查:上述120盒药品波立维牌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生产批号:FA3685,生产日期/MFD:2024/09,有效期至/EXP:2027/08)是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从自称叫张坤明处购进,共购进120盒。购进后配送到各个药店:其中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北关店(分公司)3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分公司)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伯党店(分公司)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分公司)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林七店(分公司)3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10盒。张坤明提供的随货同行单显示该批药品(生产批号:FA3685)于2025年3月7日从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收货单位为民权县北关镇丁道口村卫生室。经查:民权县北关镇丁道口村卫生室并没有从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药品,是张坤明以民权县北关镇丁道口村卫生室的名义采购的上述药品,然后销售给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后调配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其他分公司。2025年6月18日,我局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送了民市监药协【2025】ZFB061801号协查函。2025年7月4日,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一分局给我局的豫药监稽函【2025】1-2407号关于协助调查函的复函称: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关于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的情况说明显示:张坤明不是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人员,生产批号:FA3685的120盒硫酸氢氯吡格雷片销售给了民权县北关镇丁道口村卫生室。民权县北关镇丁道口村卫生室并没有从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药品,是张坤明以民权县北关镇丁道口村卫生室的名义采购的上述药品,然后销售给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后调配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其他分公司。 批号为FA3333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是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从自称叫杨留涛处购进,共购进了5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提供的出库详情截图及电子发票显示其中20盒购买方信息为民权县王庄寨镇刘庄村卫生室,销售方信息: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后全部配送到了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经查:民权县王庄寨镇刘庄村卫生室并没有从河南药九九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药品,是杨留涛以民权县王庄寨镇刘庄村卫生室的名义采购的上述药品,然后销售给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后调配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其他分公司。另外30盒批号为FA3333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分别配送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伯党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北关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林七店10盒。 批号为FA2395、FA3018、FA3333、FA4091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均是从自称叫杨留涛手中购进,分别购进了100盒、120盒、50盒、10盒,购进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资质、索要税票、随货同行单及送货业务员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批号为FA2395的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购进后分别配送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伯党店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北关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林七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留下30盒。批号为FA3018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分别配送至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伯党店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北关店2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林七店10盒,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留下40盒。批号为FA4091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购进10盒后从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调配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有分公司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销售完,分公司会互相配送。上述所有批号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每盒的购进价格均为:16.76元,零售价格为23.8元,目前都已经销售完毕。 因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统一采购量大有优惠,当事人会统一采购后再配送出库到其他分公司,各个分公司之间也存在进行互相配送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的行为。 上述“卡双平格列酮二甲双胍片”批号(2411713A)是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于2025年3月26日从河南兴盛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其提供的随货同行单显示购进10瓶,单价为62.83元,购进金额为628.3元,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购进后于2025年4月19日从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龙塘店调货到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八店(海星尹店店)1瓶并销售,销售金额为65.8元。 经查,商丘海星医药有限公司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硫酸氢氯吡格雷片(波立维)400盒,购进价格为16.76元,销售价格为23.8元,目前都已销售完毕,其中16盒销售单价为18.8元(特价),10盒销售单价为20元(特价),剩余374盒销售单价为23.8元,销售金额共计9402元,违法所得9402元,货值金额9402元。当事人超出许可的经营方式销售卡双平格列酮二甲双胍片1瓶,销售价格为65.8元。综上合计违法所得9467.8元,货值金额9467.8元
1.没收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及超出许可的经营方式经营药品的违法所得9467.8元; 2.对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0元。 3.对当事人超出许可的经营方式从事药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19467.8元。
110000.00元
民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