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宁 | 注册资本:1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81MA29G4B90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顾家路21号A栋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12
(2026)粤0311民初5564号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
2026-06-01
(2026)浙0481民初359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品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3
2026-05-06
(2026)浙0481民初3599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上海品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懿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海宁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税二稽罚﹝2025﹞18号
违法事实: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罚款3036292.85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3036292.85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罚款3036292.85元。以上应缴款项共计3036292.85元。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宁市税务局缴纳入库。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3036292.85元
嘉兴市税务局
2025-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