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维斯登酒店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晓琼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9MA5YQLYC0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瑞大道18号4幢15-8(仅作办公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碚消行罚决字﹝2023﹞第0109号
2023年10月19日,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瑞大道18号4幢15-8的重庆维斯登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晓琼)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下列问题:1、厨房喷淋喷头设置不符合要求,2、厨房未设置防火门;随后支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碚消限字〔2023〕第BB0561号),令其限期改正。重庆维斯登酒店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建议受案处罚。
2023年10月19日,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嘉瑞大道18号4幢15-8的重庆维斯登酒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晓琼)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下列问题:1、厨房喷淋喷头设置不符合要求,2、厨房未设置防火门;随后支队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碚消限字〔2023〕第BB0561号),令其限期改正。重庆维斯登酒店有限公司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给予重庆维斯登酒店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北碚区消防救援支队
2023-12-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