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路顺砂石料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萍 | 注册资本: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2827MA7948T49Q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静县巴润哈尔莫墩镇大十字路口218国道东侧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税稽罚(2025)56号
(一)发票方面问题 2023年12月3日某县公安局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立案侦查并将案件线索向我局转办。某县公安局已于2023年12月3日对你单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立案侦查,根据某县公安局调取的关于和静县路顺砂石料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案相关资料,证实辽宁某物流有限公司、辽宁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为虚开团伙注册登记的空壳虚开公司,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以收取手续费的方式向下游公司虚开货物名称为运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辽宁某物流有限公司、辽宁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向你单位开具的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系虚开。 2022年7月21日,你单位取得辽宁某物流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货物名称:*运输服务*运费,金额349232.59元,税额31430.93元,价税合计380663.52元;2021年4月29日至2022年6月28日期间,你单位取得辽宁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开具的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名称:*运输服务*运费;金额1658005.62元,税额149220.52元,价税合计1807226.14元。上述共计取得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7238.21元,税额180651.45元,价税合计2187889.66元,你单位取得上述2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2021年5月至7月认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0651.45元。 经核实,你单位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向新疆某水泥有限公司销售陶土和砂岩并负责运输,对原料及运输费用进行一票制结算。 根据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某的询问笔录,你单位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向新疆华诚水泥有限公司供货,因为你单位车辆有限,需要找社会车辆将陶土和砂岩从塔什店运输至焉耆县。2021年4月至2022年7月期间你单位支付的陶土、砂岩的运输费大约218万元,运输费用通过网银转账或者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你单位找的都是个人车辆,个人无法给你单位开具发票,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某便通过中间人梁某(现无法联系,在龙山物流园的一个朋友那里认识的),梁某表示可以给你单位开具发票,梁某给你单位介绍了辽宁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某物流有限公司。辽宁某物流服务有限公司、辽宁某物流有限公司把拟定好、签字盖章的合同邮寄给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张某签字盖章完再邮寄回去。需要开发票的时候,张某先将开票金额、内容等开票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梁某,梁某会发送给对方运输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136172.50元
国家税务总局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税务局稽查局
2025-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