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嘉铭便利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鄂琼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321MA4PJKQP5C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石牛乡乔亭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双市监处罚〔2024〕39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18年5月8日登记办理了营业执照,在石牛乡乔亭村开办了双峰县嘉铭便利店,面积约100平方米,于2023年11月2日重新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4313210263286,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销售。“李锦记?”锦珍生抽是2022年5月双峰县德益食杂调料经营部送至当事人店内的,共进购:12瓶(500毫升/瓶),进货价格:5.5元/瓶,已销售:10瓶,销售价格:6元/瓶,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当事人经营已超过保质期“李锦记?”锦珍生抽货值金额为:12元(6元/瓶×2瓶=12元),当事人未建立销售台账,无法得知超过保质期后销售了多少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李锦记?”锦珍生抽(生产日期:2022年03月30日,保质期18个月)2瓶;
2、处罚款5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双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