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丁继真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40221MA773NJJ1N所属地区:宁夏
企业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玉皇阁大道574号丽都嘉园3幢商服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21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3-09-18
买卖合同纠纷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平交罚﹝2026﹞0006号
2025-01-0915:00,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法对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人员刘东方、沙岩依法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检查过程中发现,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存在“1.通过查询动态监控系统和翻阅动态监控日志发现宁B60007车辆、宁B72032车辆在12月17日超速在动态监控日志上未进行记录、宁B65801车辆在12月18日超速在动态监控日志上未进行记录、宁B72032车辆在12月29日超速在动态监控日志上未进行记录;2.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监督服务体系”系统发现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2025年10月份存在10条有轨迹无运单记录,具体车辆为宁B38319(1条)、宁B72083(4条)、宁B71087(2条)、宁B63713(2条)、宁B36517(1条);3.宁B37737号车辆应在2025年9月18日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但截止2026年1月12日一直未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宁B37737号车辆未在规定周期内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4.通过“宁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系统发现宁B63713/宁BF726挂、宁B38319/宁BE939挂车辆拉运罐体超出适装介质运营,根据《罐体技术服务报告》中明确适装介质为硝酸铵溶液、邻甲酚、苯酚、氢氧化钠溶液(液碱)、氨溶液(氨水)、苯、粗苯、二甲苯、石油苯(石油醚)、肼、水溶液(水合肼),实际拉运的介质为甲醇,属于《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六条第二项“所属常压液体罐车罐体运输介质超出适装介质范围,或超过核定载质量载运危险货物的”规定的重大事故隐患。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责令改正并处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13
2
宁平交罚﹝2025﹞089号
2025-02-0615:00,平罗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刘东方、方圆依据《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全区交通运输行业今冬明春重大事故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对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及“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所有车辆宁B37737于2025年2月6日在京新高速纳林湖服务区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并向当事人依法出示执法证件,在检查过程中通过“宁夏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系统”发现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所有的宁B37737车辆2025年2月5日电子运单录入押运员为马世磊,但事故现场宁B37737车辆实际押运员为梁彩霞;押运员梁彩霞于2025年2月5日开始上岗作业,通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发现押运员梁彩霞于2025年2月5日上岗作业之前未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及定期安全教育。该公司未对押运员梁彩霞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和定期安全教育并安排其上岗作业。宁夏驰畅物流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给予当事人罚款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20000.00元
平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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