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柳州市柳江区国强粮油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国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1MA5MLRQW1P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柳石路253号1栋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江市监处罚〔2024〕194号
经查实,当事人从2021年02月份至本案查获时止,在柳州市柳江区穿山镇柳石路253号1栋3号从事花生油生产经营活动。期间,2024年07月02日当事人使用2024年6月28日从柳州市柳江区树凤农副产品经营部(经营场所:柳州市柳江区柳邕路360号翠林之约9栋1单元负一层3号)购进的6000斤原料花生米中的100斤花生米生产标注生产日期为2023年07月02日批次的成品花生油,成品花生油数量约44斤(23.9L)。2024年07月22日,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当事人在上述经营场所用不锈钢桶散装销售的库存成品花生油44斤(23.9L)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SBJ24450200635235397),抽样花生油批次为2024年07月02日生产,抽样样品3L,销售单价26元/L,获取销售收入78元,即货值金额78元。我局于2024年08月14日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YP1224070647)并进行现场检查时,对当事人经营场所散装销售库存的17.9L(按照1.84斤等于1升来计算,即32.9斤)上述被抽检批次花生油进行了扣押措施,按照13元/斤计算,货值金额为427.7元;上述被抽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食品小作坊登记证载明的品种范围以外的食品或者禁止生产加工的食品的,或者有第十五条规定的禁止行为之一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还应当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2000.00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25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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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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