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石元杰百货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石元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628MA32T9KP9F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崎岭乡合溪村天湖路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罚【2023】260号
2023年8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出示证件,告知权利和义务后,依法对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崎岭乡合溪村天湖路41号的平和县石元杰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的1款家用燃气灶具存在无熄火保护装置的问题:“华松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2台,不符合国家标准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的要求,为不合格产品。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索要该款家用燃气灶具的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当事人无法提供。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款燃气灶具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进行扣押处理。并现场制作了《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文号:平市监强[2023]E0816-01号)、《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场所/设施/财物清单》(文号:E0816-01号),以上文书均有当事人签字并予以指模覆盖确认真实无误。
调查认定的事实:
1、该款“华松好太太”家用燃气灶具是2021年5月当事人向来自漳州的送货车采购的,共采购2台。进货价40元/台,售价50元/台,销售货值共100元。
2、当事人在2023年8月16日之前并不了解:根据GB 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要求,家用燃气灶具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经我局执法人员讲解才清楚。
3、至我局执法人员到店检查时,该款家用燃气灶具仍未售出。
罚款(160元)|没收非法财物(0元)
160.00元
平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