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冯欢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7MAC754GPX4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牛场镇牛场村关二组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卫医罚〔2025〕72号
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违反医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
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
12000.00元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5-12-01
2
镇卫医罚〔2025〕52号
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违反医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
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0000元的行政处罚 。
10000.00元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5-10-09
3
〔镇〕医保(监)行罚决字〔2025〕7号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收取已结算参保患者按小时计费的项目费用、按天计费的项目费用,并纳入医疗保障基金进行结算;串换诊疗项目“诊断异性特有疾病”并纳入医疗保障基金进行结算。共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779.79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5745.01元,职工医疗保障基金34.78元)。
1.责令退回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779.79元(其中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5745.01元,职工医疗保障基金34.78元);2.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收取费用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5751.02元的3倍罚款17253.06元;处串换诊疗项目收费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28.77元的1.5倍罚款43.15元,即:罚款17296.21元。
40343.44元
镇雄县医疗保障局
2025-07-29
4
镇卫妇罚﹝2024﹞1号
镇雄义和医院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从事技术服务机构许可不符合相关规定
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现依据《云南省母婴保健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罚款人民币3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4-05-24
5
镇卫医罚〔2024〕23号
镇雄义和医院使用外科医生进行内科诊疗活动案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违反医务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的
镇雄义和医院有限公司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现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12000元的行政处罚。
12000.00元
镇雄县卫生健康局
2024-05-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