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新吉秀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丁元秀 | 注册资本:8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43MAACBT0A7R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摩围路12号附224号(自主承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彭水市监处罚〔2026〕64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从事食品的批发及零售业务。
? ? 还查明,当事人经营的“手工挂面”产品信息如下:产品名称:手工挂面;包装标注“苗家巧妇?MJQF,重庆市巧妇面业有限公司;执行标准:Q/CY 0001S;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SC10150011050025;配料:小麦粉、饮用水、食用盐;保质期:12个月;委托商:重庆市巧妇面业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彭水县汉葭街道下塘社区2组;制造商:重庆面多多食品有限公司,厂址:重庆市綦江区三江街道黄荆社区;产地:重庆市綦江区;生产日期: 2025/06/15;净重2.5公斤。该“手工挂面”系重庆市巧妇面业有限公司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于2025年6月15日冒用重庆面多多食品有限公司信息自行无证生产的食品。重庆市巧妇面业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14日注销,注销时将 “手工挂面”移交给重庆子含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子含食品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3日销售给彭水县健逸商贸有限公司,彭水县健逸商贸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23日销售给当事人。
? ? 当事人于2025年8月23日向彭水县健逸商贸有限公司共采购了2件“手工挂面”,每件5把,采购总价款为130元。当事人提供了采购票据和供货商资质及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 ? 当事人将采购的2件“手工挂面”于2025年8月24日全部销售给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第五小学校,销售总价款为248.19元。当事人提供了销售票据。
? ? 综上,认定当事人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48.19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计算违法所得时,可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款、所销售或者在服务中使用的商品购进价款等合法必要支出。”的规定,当事人提供了采购票据,未提供其他合法必要支出的证据材料,未缴纳相关税费,故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18.19元(计算公式:销售总价款248.19元-采购总价款为13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捌元壹角玖分(¥118.19)。
3000.00元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