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爽爽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2MA29ATJR4W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富伊路16号1号楼一楼东边第一间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0-12
(2024)浙0302民初93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张**,张**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1-10-18
(2021)浙0302民初67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3
2020-11-20
(2020)浙0302民初510号
加工合同纠纷
温州奥美妃鞋业有限公司
吴**,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4
2020-10-14
(2020)浙0302民初510号
加工合同纠纷
温州奥美妃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5
2020-04-08
(2020)浙0302民初510号
加工合同纠纷
温州奥美妃鞋业有限公司
吴**,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6
2020-02-07
(2020)浙0302民初510号
加工合同纠纷
温州奥美妃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7
2020-01-16
(2019)浙0302引调6070号
加工合同纠纷
温州奥美妃鞋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吴**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2-01-27
(2021)浙0302民初67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吴**
裁判文书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1-07-25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
吴**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6-08
2019-01-07
(2018)浙0302执64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市麦卡鞋业有限公司、董*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税稽罚﹝2025﹞22号
违法事实: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之14号基准处罚决定:罚款857694.9元
罚款857694.9元
857694.90元
温州市税务局
2025-05-13
2
温税稽罚﹝2024﹞38号
违法事实:2018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你单位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以收取开票费的方式,向温州市哲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市实鸿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22份,金额2074347.92元,税额269665.28元,价税合计2344013.2元,非法获利164080.92元(已在司法阶段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向温州方禾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盛琋贸易有限公司(后改名温州盛希贸易有限公司)、温州汉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共40份,金额3426480.91元,税额489670.19元,价税合计3916151.1元,非法获利290731.1元。你单位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2份,金额5500828.83元,税额759335.47元,价税合计6260164.3元,非法获利共计454812.02元(其中164080.92元已在司法阶段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之规定,因此认定你单位上述行为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0年第4号)“序号14虚开发票”之基准处罚决定:罚款1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90731.10元
罚款10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290731.10元
100000.00元
温州市税务局
2024-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