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岷县晓春百货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晓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1126MA71T64Y9F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岷县闾井镇闾井村前街5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岷)市监罚【2024】26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 10月18日经我局核准登记从事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于2023年9月从陇南市宕昌县城关镇大堡子龙剑慧贸行以 47.5元/桶的价格购进金悦非转基因纯香菜籽油60箱,每箱4桶(4L/桶),共240桶;于2023年1月从甘肃中粮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配送车上以2.1元/罐的价格购进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300箱,每箱24罐(330ml/罐),共7200灌;在食品保质期内,当事人以55元/桶的价格销售金悦非转基因纯香菜籽油239桶,剩余1桶,以2.5元/罐的价格销售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7193罐,剩余7罐。截止2023年12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1桶金悦非转基因纯香菜籽油、7罐雪碧清爽柠檬味汽水均已超过保质期.调查期间,当事人陈述购进上述食品时索取了供货方资质、检验报告和进货票据等相关材料,但在调查期间并未提供检验报告和进货票据,也未建立购销记录制度。综上所述,当事人在上述食品超过保质期后并未销售,也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共62.2 元。
1.对岷县晓春百货部进行了罚款; 2.对岷县晓春百货部你单位处以 20000 元罚款;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20000.00元
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02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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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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