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30104310839901E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博路3号7号楼一单元一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22
(2024)青0104民初3098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张**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4-07-08
(2024)青0104民初3098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张**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3
2024-07-08
(2024)青0104民初3094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青海省明大建设安装有限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4
2023-05-09
(2023)青0104民初1864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舜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刘**,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季**,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季**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5
2023-04-18
(2023)青0104民初1500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舜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魏**,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赵**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6
2023-04-18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舜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7
2022-09-30
(2022)青0104民初3849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唐**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8
2022-08-25
(2022)青0104民初38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x**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9
2022-08-25
(2022)青0104民初3843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徐**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10
2022-08-25
(2022)青0104民初38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
袁*,雷**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11-29
2023-10-24
(2023)青01民终2851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舜翼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刘**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10-09
2022-09-14
(2022)青0104民初3846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袁*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4871.83元
民事案件
3
2022-09-13
2022-08-12
(2022)青0104民初3848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2-09-13
2022-08-12
(2022)青0104民初3847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恒**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9-13
2022-08-12
(2022)青0104民初3850号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高*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07
2021-11-23
(2021)青0104民初7109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陈**、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等青海乐兴托育服务有限公司城西店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8-16
2021-06-24
(2021)青0104民初3355号
劳动争议
马**与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湖南艾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18
2020-12-03
(2020)青0104民初5437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姚**与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西市监处罚﹝2025﹞28号
经查,涉案的11台电梯使用单位为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维保单位为通力电梯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均由东芝电梯(中国)有限公司制造于2018年8月,使用登记证号分别为:梯11青A03846(20)、梯11青A03847(20)、梯11青A03849(20)、梯11青A03851(20)、梯11青A03852(20)、梯11青A03877(20)、梯11青A03880(20)、梯11青A03881(20)、梯11青A03913(20)、梯11青A03914(20)、梯11青A03915(20)。2025年1月17日青海恒业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对五矿柴达木广场电梯开展了电梯自行检测,经检测,上述11台电梯均有关键检测项目严重不符合项,存在事故隐患,检测人员当场告知当事人并下达《电梯自行检测备忘录》,建议立即停用整改。其中3号客梯(梯11青A03849(20))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不符合要求,根据《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GB45067-2024)4.6“电梯有下列情形之一仍继续使用的,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C)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的规定,属于重大事故隐患。2025年4月8日青海恒业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对11台电梯不符合项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确认,当事人并未完成上述要求,未对11台出现故障的电梯进行全面检查,且在2025年1月17日至4月23日期间仍旧继续运行使用上述11台存在安全隐患电梯。当事人直至2025年5月6日才向青海恒业特种设备检验有限公司提交整改资料和复检申请,5月29日复检结果为合格。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邓柱身份证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刘树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11份、电梯自行检测报告11份,证明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资格资质合法有效;2.现场监督检查执法录像、《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1份、刘**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涉嫌使用未消除隐患的特种设备的违法事实;3.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整改情况。
罚款70000元.
70000.00元
城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