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翰德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小燕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8MA05WQ0QXK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334号创展大厦1号楼612(云集(天津)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06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2-24
(2021)津0110民初104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交(总)罚﹝2026﹞10178号
天津翰德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的案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1000.00元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6-01-22
2
津市监丽执处罚﹝2025﹞33号
发布违法广告
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4
3
津税五稽罚﹝2025﹞8号
经查,你单位于2018年12月取得天津骏腾德信货运有限公司开具的1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200181130,发票号码06545988-06545989,发票代码:1200182130,发票号码01975178-01975183、06090752-06090757,金额合计1298363。64 元,税额合计129836。36元,价税合计1428200元),你单位不能提供与天津骏腾德信货运有限公司真实交易的证据,资金存在回流现象,且你单位无法解释回流原因。经检查未发现你单位存在支付开票手续费等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的主观证据,因此对你单位取得上述发票的行为定性为偷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对你单位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共计160185。62元。
160185.62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
2025-02-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