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严天云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81353609962U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站街镇鸡场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22
(2022)黔0181民初327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
刘**,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严**
清镇市人民法院
2
2022-04-13
(2021)黔0181民初1012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
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3
2021-12-24
(2021)黔0181民初1012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刘*
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
清镇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清市监处[2025]134号
当事人于2025年6月20日在抖音店铺(贵众品面条风味工厂店)销售食品名称为苦荞面的产品页面上展示“0 脂肪 钠、低钠、无盐”字样,宣传该产品0脂肪0钠、低钠,未添加盐。 经查,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未添加盐,营养成分表中显示每100g含有1.7g脂肪、170mg钠,且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规定:低钠≤120mg/100g。故该产品宣传的0脂肪0钠、低钠均与实际不符合。当事人于2025年7月21日进行整改完毕,在宣传期间共销售162份3斤的产品,共计2721.6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收到相关投诉举报件5份,证明案件的来源以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 2.2025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相关产品拍照打印件1份。证明案件的来源以及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 3.2025年7月21日,到当事人处进行现场检查,制作现场笔录1份,相关产品拍照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 4.2025年8月6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质。 5.2025年8月6日,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询问,制作询问笔录1份。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产品包装图、宣传期间销售记录、配料记录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和违法行为。 6.2025年8月6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整改照片打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整改情况。 7.2025年8月7日,执法人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无同类违法行为。 以上证据相互印证,相关笔录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认可。
罚款0.1万元#
1000.00元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23
2
清市监处[2024]76号
当事人(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与“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由甲方(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提供产品生产配方,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按协议要求生产产品,生产的面条包装纸上印制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的名称及该公司注册的“面百味”商标,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当事人在未将产品送检测机构对相关营养成分进行实际检测的情况下,就自行找印刷企业印制了“面百味老土面”包装纸20000张,包装纸上标注的营养成分如下 : 项目 每100克 营养素参考值 能量 1372千焦 16% 蛋白质 14.3克 24% 脂肪 1.0克 2% 碳水化合物 64.7克 20% 钠 14毫克 1% 2021年5月21日当事人将所生产的标面(百味老土面)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2021年5月27日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编号:TJ-W21050648)报告中显示实测的营养成分表数值是: 项目/Items 每100克(g)per100g 营养素参考值%NRV% 能量 1507千焦 18% 蛋白质 13.7克 23% 脂肪 0.7克 1% 碳水化合物 73.3克 24% 钠 392毫克 20% 当事人取得检验机构对其生产的标面(百味老土面)营养成分实测结果后,未对面条包装纸上的标签按实测数值进行改正,仍使用未经检测自行印制的包装纸对其生产百味老土面进行包装销售。2023年9月12日生产,使用未经检测自行印制的包装纸(虚假标注营养成分)的百味老土面在长顺县德旺佳超市销售给消费者后被投诉举报。至2023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检查时,当事人已使用虚假标注营养成分标签6000张。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举报投诉信1份(包括举报所购面条照片4张、付款凭据照片1张、购物小票照片1 张),我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当事人处进行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本案的来源和事实。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食品生产许可证》各1份,法定代表人严天云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 3.2024年1月10日,对贵州贵众品面条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天云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事实。 4.2024年2月20日,对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熊平询问笔录1份,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熊平身份证图片打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与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加工合作关系、被调查人身份信息、当事人生产销售面百味老土面的数量(使用虚假标注营养成分标签数量)等事实。 5.委托协议书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受贵州面百味面业有限公司委托加工面百味老土面的事实。 6.2023年12月12日执法人员到当事人处检查时现场检查照片5张、现场提取的包装纸1张,证明当事人正在生产、加工场内堆放有虚假标注营养成分标签14000张、当事人配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现场无“面百味老土面”成品的事实。 7.CTT23120401872号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面百味开阳
罚款0.505万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5050.00元
贵阳市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