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0+经营异常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赵坤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04MA34ABP69W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天水路7号(原天水路南侧)利嘉海峡商业城(一区)5#馆5层135商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2-08
(2021)苏0117民初59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芮**
富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凃**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宁屏交执﹝2025﹞罚字第51号
2025年07月30日15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屏南县国宝大道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吴治举驾驶闽AG6D35轻型罐式货车,从屏南县城北佳洋社区到屏南县新中医院,执法员利用米尺对该车外廓尺寸进行丈量检测,经查闽AG6D35轻型罐式货车在原车罐体上非法改装加高37cm。
处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屏南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31
2
衢运政罚﹝2025﹞431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03月25日09时54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51国道K449+500M路段检查时发现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开化农商银行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5
3
江宁交路执﹝2025﹞21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罚款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5000.00元
南京市江宁区交通运输局
2025-02-24
4
闽莆北交执﹝2025﹞罚字第11号
2025年2月19日17时3分左右,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海龙、许亚农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罗屿港检查时发现,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的闽AS7031中型罐式货车在罗屿港中交集团泊位工地的挖掘机加注柴油,该车本趟次运载柴油的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收货人是福建品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实际现场用油是罗屿港中交集团泊位工地的挖掘机。该车所属公司其运输经营行为属于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2000.00元
莆田市交通运输局
2025-02-20
5
东台交路执﹝2024﹞626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罚款贰仟元
2000.00元
东台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27
6
连交路执﹝2023﹞1382号
危险货物承运人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或者保存期限不符合要求
罚款贰仟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2000.00元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2-01
7
闽泉晋交执﹝2023﹞罚字第875号
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属于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的行为。应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处罚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4000.00元
晋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11-20
8
常熟交路执﹝2023﹞668号
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未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
罚款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10000.00元
常熟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4
9
如皋交路执﹝2023﹞191号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
罚款伍万元
50000.00元
如皋市交通运输局
2023-09-08
10
温运政罚〔2023〕02J349
2023年8月29日9时35分,温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金章铎、胡海浩浙江省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对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闽AV1116中型罐式货车进行了取证,经当场跟被委托人确定相关卫星定位数据:发现2023年7月25日,福州荣威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闽AV1116中型罐式货车从龙东石化码头装运柴油到潘桥,车辆产生运输行驶记录及卫星定位数据,本机关执法人员核查当趟危险货物运单,发现起讫点与实际不符,当事人涉嫌未按照规定制作危险货物运单。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温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2-0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