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东莞市大岭山兴连达百货店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边群涛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1900MA52AUDR8T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马蹄岗村石大路13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3〕261009518号
2023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东莞市大岭山镇马蹄岗村石大路131号的东莞市大岭山兴连达百货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货架上有2台家用燃气灶具在销售,其中1台为“金一凌皇冠”牌家用燃气灶具,1台为“虎跃珠江”牌家用燃气灶具;上述2台家用燃气灶具的一般结构均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具》5.3.1.9“所有类型的灶具(不含室外使用产品,例如,燃气烤炉)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的国家强制标准要求,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当事人对上述2台家用燃气灶具不申请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当事人于2021年12月份向上门推销人员购进涉案的1台“金一凌皇冠”家用燃气灶具(售价为人民币56元/台)及1台“虎跃珠江”牌家用燃气灶具(售价为人民币58元/台),无进货单据。至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时均未售出,无违法所得。当事人店内销售的上述2台家用燃气灶具的货值金额共为人民币114元。
一、没收当事人的上述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家用燃气灶具2台;二、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佰壹拾肆元(¥114)。
114.00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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