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宏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凤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428MA35GB7Y72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都昌镇西河村保障房小区C15栋4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罚〔2026〕72号
现查明,在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21日期间,当事人依据都府办字〔2024〕57 号文件规定,收取公租房物业费0.4 元 /㎡/ 月(折合 4.8 元 /㎡/ 年),在芙蓉山西河公租房、芙蓉山工业园公租房第三期两个小区收取物业费时,部分户型未按精确应收金额据实收取,而是采用四舍五入(进位到元)的“反向抹零”方式结算收费,具体情况如下:
1、芙蓉山西河公租房小区: 涉及7 种户型存在“反向抹零”的情况,面积分别为50.20m2、50.34m2、50.61m2、50.75m2、62.90m2、64.09m2、65.19m2,每户每年分别多收了0.04元、0.368元、0.072元、0.4元、0.08元、0.368元、0.088元,2025 年多收 66 户、金额 47.624 元;2026 年多收 79 户、金额 24.096 元;
2、芙蓉山工业园公租房第三期小区:涉及 2 种户型存在“反向抹零”的情况,面积分别为51.21㎡ 、51.6㎡,每户每年分别多收了0.192元、0.32元,2025 年多收 215 户、金额 54.5 元;2026 年多收 41 户、金额 9.6 元;
综上,涉案期间当事人共计向401 户次租户通过反向抹零方式多收取物业费合计135.72 元,违法所得为135.72 元。
当事人上述在物业服务收费中采取“反向抹零”、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我局于2026年5月19日对当事人下达《责令退款通知书》(都市监责退〔2026〕0519号)。2026年5月26日,退款期限届满,我局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退款情况核查,当事人因涉及户次众多、部分租户难以联系查找、人力不足等原因,选择通过在小区、物业办公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退费,退费方式分为两种,一是直接退还多收部分价款,二是将多收价款冲抵下一年物业费,当事人提供了部分收费收据用于证明多收价款已通过冲抵下一年物业费的方式退换。
我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查询到都昌县宏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罚款500元
500.00元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