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鑫发源运输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武清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220103MA17XXTF2G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北人民大街以东、九台路以西、丙十五路以北金质融城二期B-27幢1205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4
2023-03-23
(2023)吉0122民初1438号
追偿权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陆**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宽)行处罚决﹝2025﹞0917号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渣土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依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当事人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运输渣土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七款“从事建设工程垃圾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设工程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七)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五款“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责令立即按照准运路线行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12-09
2
吉长交罚﹝2025﹞220100010087号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3-7日
-元
长春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0
3
(长宽)行处罚决(2025﹞0904号
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宽城区023乡道长春监狱以东,与市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交接了当事人驾驶的大货车。经调查,该车为吉林省鑫发源运输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源公司”)所有,于万龙为鑫发源公司的司机,于万龙现场提供了《长春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编号为:长春建运-20240147),但没能提供应随车携带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当事人在长春市宽城区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受到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相同违法行为,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和《长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阶次对照表及基准》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责令立即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5-04-22
4
(长宽)行处罚(2024﹞04003号
当事人在宽城区北环城路与团山街交汇处与市执法局的工作人员交接了当事人战男男驾驶的车牌号为吉AY7522大货车。经调查,该车为吉林省鑫发源运输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发源公司”)所有,战男男为鑫发源公司的司机,战男男现场提供了《长春市建筑垃圾运输许可证》(编号为:长春建运-20230128),但没能提供应随车携带的《长春市建筑垃圾处置证》。
当事人在长春市宽城区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行为,违反了《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县(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的规定,鉴于你单位如实陈述违法行为,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依据《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三款“违反第一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作出责令立即办理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证,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长春市宽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4-05-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