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海洁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1216743978689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110国道523公里处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14
(2025)内01民终2048号
产品责任纠纷
江*
土默特左旗呦呦食品店,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4-11-21
(2024)内0121民初6136号
产品责任纠纷
江*
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3
2024-11-20
(2024)内0121民初6136号
产品责任纠纷
江*
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2-10
2019-09-29
(2018)京73行初5103号
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19-02-12
2018-01-04
(2018)内0121民初177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庞*与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土左市监处罚﹝2024﹞179号
当事人生产的“蒙古老奶茶”(固体饮料)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其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310.5元 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7
2
土左市监处罚﹝2024﹞155号
当事人生产的羊奶条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没收违法所得161.55,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18
3
土左市监处罚﹝2024﹞136号
当事人生产的“蒙古恋人”牌草莓+牛奶压片糖果的标签将加工助剂标示为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当事人生产的“草原晨曲”青砖奶茶在其标签上宣称富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标签标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附录C: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条件和同义语C1表C.1 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能量和营养成分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蛋白质:高,或富含蛋白质:每100g的含量≥20%NRV,但其营养成分表中蛋白质含量为5g/100g所占NRV%为8%。属于生产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1.没收违法所得3230元。2.罚款 5000 元。
5000.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04
4
土左市监处罚﹝2024﹞11号
经查实,呼和浩特市新蒙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8月3日期间多次向国家局申请注册商标“战备粮”,并在其生产的“乳酸菌奶酥片”、“蒙古奶酥片”、“蒙古奶贝”、“蒙古熟奶酥”等食品外包装均标示未注册商标“战备粮TM”,当事人存在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又查实,当事人使用的“乳酸菌奶酥片”共销售600袋,每袋售价是2.1元,利润是每袋0.1元,“蒙古奶贝”共销售1000袋,每袋售价1.8元,利润是每袋0.2元,“蒙古奶酥片”共销售6000袋,每袋售价1.9元,利润是每袋0.08元,“蒙古熟奶酥”共销售8000袋,每袋售价1.86元,利润每袋0.096元。上述食品截止检查之日全部售出,共卖货款29340元,共获得利润1508元。违法所得1508元。
1、没收违法所得1508元 2、警告 3、罚款4524元。
4524.00元
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