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县亿家百姓购物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玉凤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70126MA3D3WTA4F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商河县白桥镇徐李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商市监处罚〔2023〕310-3号
2023年12月22日,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45平台投诉,来电人反映:12月21日15:00左右商河县白桥镇和谐路(亿家百姓购物超市)花费11元,购买俄米奇牌提拉米苏和散装蛋糕,俄米奇牌提拉米苏生产日期未2023年9月20日保质期是90天,已过期4天,散装蛋糕生产日期未2023年10月31日,保质期是15天,已过期35天,希望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该商家销售过期食品违法行为并责令商家退款赔偿,希望相关单位落实处理,请处理并回复来电人。
2023年12月25日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桥监管所人员前往商河县亿家百姓购物商店核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来电人反馈的提拉米苏5块,但未发现来电人所反馈的蛋糕过期食品,依据来电人提供的蛋糕照片、视频和付款记录,当事人承认销售过上述过期食品。结合当事人的陈述、实际温度和提拉米苏的储存情况,经初步审查,确认当事人销售的蛋糕为过期食品,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和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经局长批准,于2023年12月25日立案。
罚款:9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0.60元;
9000.00元
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31
2
商市监处罚〔2023〕161号
2023年4月22日,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12315平台投诉,来电人反映:本人在亿家百姓购物超市购买的人间蓝月亮洗衣液,属于限期使用的产品,洗衣液限用日期为20180415,已经过期,要求赔偿损失,退赔费用。
2023年4月24日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白桥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商河县亿家百姓购物商店核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来电人所反映的蓝月亮洗衣液,但是根据来电人提供的照片和付款记录,当事人承认销售过该过期产品。
罚款:29.00元;
没收违法所得:19.00元;
29.00元
商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