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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伍永辉注册资本:4188.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81679572290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经济开发区毓蒙路66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2
(2026)浙0381民初9019号
侵权责任纠纷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陈**,王**,许**
瑞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4-13
(2025)浙0381民初18190号
合伙合同纠纷
周**,许**,涂**
伍**,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3
2026-04-08
(2026)浙0329民初23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李**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泰顺县人民法院
4
2025-11-25
(2025)浙0381民初18190号
合伙合同纠纷
涂**,许**,周**
浙江宏顺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伍**
瑞安市人民法院
5
2025-11-24
(2025)浙0523民初7888号
劳务合同纠纷
胡**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胡*
安吉县人民法院
6
2025-11-19
合同纠纷
王**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5-11-13
合同纠纷
王**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5-10-30
(2025)浙0326民初892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李**
雷**,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平阳县人民法院
9
2025-08-04
(2025)浙0381民初1313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瑞安市伟光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人民法院
10
2025-07-22
(2025)浙0329民初21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泰顺县大洋页岩空心砖厂(普通合伙)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泰顺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6-08
2024-05-08
(2024)浙0381民初531号
侵权责任纠纷
陈**、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4-18
2024-03-29
(2024)浙0381民初2323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冠县腾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5061.00元
民事案件
3
2023-09-21
2023-09-19
(2023)浙0381执41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中跃建材有限公司、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调解书
执行案件
4
2023-05-30
2023-05-19
(2023)浙0127民初722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丰仙平、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3-03-07
2021-12-21
(2021)浙0381民初12658号
合同纠纷
周**、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15
2021-11-04
(2021)浙0381民初106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吕**、林*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5000.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4-16
2021-04-09
(2021)浙0381民初4139号
合同纠纷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1-04-16
2021-04-09
(2021)浙0381民初4141号
合同纠纷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瑞安市芳庄乡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1-03-31
2021-03-23
(2020)浙0381民初5759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王**、郑**等与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705547.34元
民事案件
10
2021-01-12
2021-01-05
(2020)浙0381民初10374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瑞安市湖岭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税二稽罚﹝2023﹞177号
违法事实: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结合《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账证征收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之规定处罚决定:罚款1182768.53元
罚款1182768.53元
1182768.53元
温州市税务局
2023-12-13
2
衢交工罚〔2023〕42J5
2023年12月04日11时38分,开化县交通运输局刘鹏、刘玲玲收到开化县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线索移交函,发现2023年11月30日11时许,浙江嘉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开化水库库区生产道路工程3标段在施工前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过程中不全面,未按规定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路基专项施工方案。
警告。
-元
开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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