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王军水产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11MA2RJUNU2M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康园农贸市场P01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处罚〔2024〕106号
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2020年10月26日)附件《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2非自动衡器用于贸易结算:商品、包裹、行李、粮食等的称重”的规定,上述不合格电子计价秤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经查实,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未经检定,构成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行为。经合肥市计量测试研究院检定,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证书编号:812097129-004),当事人使用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规格型号为ACS-30,标称生产厂家:武义县金宇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编号:328314,生产日期:23/05/25)具有易于做欺骗性使用的特征。经查实,当事人使用该计量器具经营水产品,构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的行为。本案当事人无经营活动交易台账,无法确认违法所得。
1;合并处以罚款1500元; 2;没收电子计价秤1台(规格型号为ACS-30,标称生产厂家:武义县金宇衡器有限公司,生产编号:328314,生产日期:23/05/25)。
1500.00元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