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忠武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7026706984283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健康办鸿雁家园4号楼2单元90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7
(2024)内0702民初2307号
合同纠纷
刘**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2
2024-03-19
(2024)内0726民初1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赵**,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呼伦贝尔中心支公司
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法院
3
2024-03-12
(2024)内0702民初138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廉**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张*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4
2024-03-05
(2024)内0702民初32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华润雪花啤酒(海拉尔)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5
2022-03-02
(2021)内0702民初5936号
追偿权纠纷
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6
2020-09-10
(2020)内0782民初918号
生命权纠纷
李**,孙*,孙**,王**
张*,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牙克石市人民法院
7
2020-06-10
(2020)内7103民初18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海拉尔铁路运输法院
8
2020-04-21
(2020)内07民终3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张**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9-10-28
(2019)内0702民初30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10
2019-10-15
(2019)内0702民初30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
海拉尔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2-13
2024-11-28
(2024)内0702执2885号
不当得利纠纷
华润雪花啤酒(海拉尔)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4-09-21
2024-07-18
(2024)内0702民初2307号
合同纠纷
刘**、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57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4-09-14
2024-03-13
(2024)内0702民初138号
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廉**、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等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5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7-04
2024-04-15
(2024)内0702民初320号
不当得利纠纷
华润雪花啤酒(海拉尔)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81.26元
民事案件
5
2024-06-29
2024-03-20
(2024)内0726民初1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赵**等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4-06-25
2024-03-01
(2023)内0702执恢486号
借款合同纠纷
呼伦贝尔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张*等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21-08-30
2021-06-25
(2021)内0702民初1011号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赵**与聊城交通汽运集团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12
2020-10-29
(2020)内0782民初918号
身体权纠纷
李**与孙*、孙**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4156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0-09-28
2020-08-27
(2020)内7103民初18号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与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张**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1355.39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2-13
2019-04-19
(2019)苏0324执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郑*与呼伦贝尔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250109311
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招揽包车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罚款1000元
1000.00元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25-10-30
2
牙克石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2025)年083号
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
罚款
1000.00元
呼伦贝尔市牙克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3
内蒙古0701呼交罚﹝2025﹞3号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
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本机关责令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2025年2月27日前改正,并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5
4
杭运政罚﹝2024﹞15850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11月14日10时45分,杭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杭州市小河路340号桥西文化街区停车场检查时发现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杭州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8
5
湖运政罚〔2024〕10J91
2024年3月26日8时50分,长兴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李杰、汤建忠在长兴县和平镇和琛公路白茶街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蒙E76012大型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内乘有53名乘客,经询问,车上乘客都为包乘该车的采茶工,驾驶员崔仁亮驾驶蒙E76012大型普通客车从商丘载运包乘该车的53名采茶工至长兴和平镇,运费6300元。该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核定的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但该车在运输此趟包车经营业务时未持包车合同。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00元
长兴县交通运输局
2024-03-26
6
内蒙古0701呼交罚﹝2023﹞37号
经调查,蒙E63199号客车车辆行驶证核定性质为旅游客运,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车辆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蒙E63199号客车8月7日的经营行为未开具包车客运标志牌,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七)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又因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因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被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六项“从重处罚是指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节,对该违法行为在依法可能受到的几种处罚种类中选择较重的处罚种类,或者在一种行政处罚种类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高限度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六)一年内因相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受到二次及以上行政处罚或者一年内因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受到三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07
7
内蒙古0701交罚(2023)37号
经调查,蒙E63199号客车车辆行驶证核定性质为旅游客运,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为包车客运(省际),车辆驾驶员已取得《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蒙E63199号客车8月7日的经营行为未开具包车客运标志牌,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实施了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七项的规定:“违反本规定,客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七)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又因呼伦贝尔市达尔汗旅游车队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因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被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条第六项“从重处罚是指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节,对该违法行为在依法可能受到的几种处罚种类中选择较重的处罚种类,或者在一种行政处罚种类允许的幅度内选择较高限度予以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六)一年内因相同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受到二次及以上行政处罚或者一年内因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受到三次及以上行政处罚的;”适用从重处罚的规定,本机关拟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2500.00元
呼伦贝尔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