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石狮市锦庐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黄静娴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81MA32577K9Q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宝岛中路泰禾广场四层L423-L42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狮市监处罚〔2023〕4007号
经查,当事人为增加营业收入于2023年1月20日进购“一次性餐包”,并于2023年1月24日开始使用并收费,该“一次性餐包”中包含有一双清洁筷子、一独立包装的干纸巾、湿纸巾及牙签。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餐桌上仅摆放有偿的“一次性餐包”,未主动提供免费清洁筷子。且在经营场所内未对“一次性餐包”的收费情况进行公示告知,也未在消费者就餐前主动告知“一次性餐包”为收费项。当消费者通过当事人提供的“扫码点餐”小程序或纸质菜单点餐结账时,当事人直接按照就餐人数自行收取相应数量的“一次性餐包”费用,上述“一次性餐包”收费项目消费者均无法自主取消。经调查,“一次性餐包”进购价格为1.1元/包,收费价格为2元/人,截止案发时,当事人共购进“一次性餐包”1000包,实际销售了427包,销售总金额854元,违法所得共计384.3元。 另查,当事人已于2023年3月31日将本次消费者投诉的“一次性餐包”费用2元,退还至消费者本人。
罚款(3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2.3元)
300.00元
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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